衛福部擬訂黃安條款! 旅外返國「不再自動復保」:需繳清停保期間保費

國內醫療品質高,費用卻相對低廉,因此不少旅外國人都有返台使用健保的紀錄,引起國內民眾反彈。日前衛福部長陳時中終於宣布將研擬改革海外國人復保制度,未來傾向返國民眾須補繳滯留海外期間保費後方可使用健保,提案最快將於10月討論。

 

▼現行制度規定民眾出國六個月以上可選擇停保,返國時自動復保,並於當月開始繳費;出國滿兩年以上返國者在恢復戶籍後開始繳納保費;超過四年者則自恢復戶籍滿六個月後才需重新開始繳費。只有申請停保但出國卻未滿六個月即返國者,才需要補繳旅居海外期間保費。

(圖片來源:衛福部)

 

▼由於部分有心人士利用現行制度回台短暫復保就醫後旋即停保離境,造成國人普遍觀感不佳,因此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未來新制擬對「停保六個月以上返台者」及「出國兩年以上除籍回國者」追繳停保期間保費。

(圖片來源:輔大醫院)

 

▼據悉,目前長期旅居海外者返國多半依附國內眷屬加保;若無眷屬可依附,則被歸類為「無職業地區人口」,並由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協助投保;但由於海外收入無法確認,因此實務上常發生個案雖然海外收入很高,但每月應繳納健保費用卻不超過一千元的情況。

(圖片來源:門諾醫院)

 

▼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也表示未來針對旅外返國國人將納入海外所得計算保費,以確保新制更符合公平原則。不過他也坦言,如何確認海外所得目前仍有技術上的問題尚待克服,也需要相關法律來配合,因此執行細節仍然需要再多方討論。

(圖片來源:花蓮縣衛生局)

 

這項改革雖然立意良善,但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則提出反面意見,認為過去政府訂下停保制度,國人依法辦理,如今卻要求補繳過去滯留海外期間的保險費,不符合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他也呼籲,不是不能施行新制,只是作法上應該改為全面廢除停復保制度更為恰當。大家對於這項改革看法如何呢?

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