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畢業可合法結婚! 民法「成年下修至18歲」立院通過:2023年實施

根據台灣現行的法制,有關刑事、行政罰責任的完全負責年齡都規定為18歲,但民法成年年齡卻是20歲,不免有一種權責不相符的感覺。最近立法院初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將現行的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為18歲。預計2023年元月起實施。

 

 

 

 

 

法務部表示,鑑於現在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的身心發展和建構自我意識的能力跟以前相比已經不同,社會各界也有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的倡議,所以才有了這次改變。

 

▼現在世界上大部分國家立法都是以18歲作為成年標準的。日本就在2018年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除了成年年齡改變,在初審通過條文中,結婚年齡也有變化,由現在的男18歲、女16歲,調修為男女均為18歲,而最低訂婚年齡修正為男女均17歲。法務部還刪除了「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這一條文。

 

 

 

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會影響很多人的既有利益,並對社會產生影響。這次民法成年年齡修正草案有2年的緩衝期,預計於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屆時未滿20歲者,已享有至20歲或成年的權利、利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繼續享有到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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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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