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這項習俗遭點名該廢除!網曝原因 最重恐遭罰3萬

農曆春節是華人社會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擁有豐富的文化習俗和慶祝活動。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傳統習俗逐漸受到質疑,許多人開始思考哪些習俗該被保留,哪些則需要改變。近日,一位網友在PTT上發起討論,詢問哪些過年習俗應該被廢除,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熱烈的討論。

 

 

 

 

 

原po以「過年有什麼習俗你覺得該廢掉」為題發文說,過年有許多不必要有的習俗,包含「1.跟親戚吃飯、2.拜天公、3.搶頭香、4.發紅包、5.守歲、6.初二前不能回娘家、7.放鞭炮、8.迎神」。他好奇問:「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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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貼文曝光後,網友們紛紛留言補充:「6,超級歧視女性的陋習,想回自己家錯了嗎」、「大掃除,平時不掃全部積在過年前才要掃」、「貼春聯,老家是三合院,忙一個早上有夠累」、「絕對是1,尤其是不熟偏偏還要裝熟的那種」。

 

▼其中「放鞭炮」被眾多網友一致指名為最應該被廢除的習俗。許多人抱怨,鞭炮不僅製造噪音、污染環境,還有可能引發火災,對人們的生活和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更有網友提到,鞭炮的巨大聲響會嚇到許多家中的寵物,對動物的健康和心理造成不良影響。

 

 

 

實際上,為了減少鞭炮帶來的負面影響,台灣法規對燃放鞭炮的時間和地點已有明確的規定。除夕夜是燃放鞭炮的自由時段,其他時候則受到嚴格管制。若在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8點的管制時段內放鞭炮,民眾可以提供證據檢舉,被檢舉者將面臨3000元到3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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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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