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頭期500萬「她出60萬」! 埋怨「怎不能登記我名字?」反遭網轟

情侶準備走入婚姻、相伴一生時,往往會共同買房。但兩人在財力、出資比例上有所不同,買房時該登記誰的名字呢?日前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抱怨說,她和男友還沒有結婚,兩人準備一起買房,房屋頭期款為500萬,她出了60萬。她抱怨說:「為何房子不能寫我的名字?我只是想要有個保障錯了嗎?」

 

 

 

 

 

原po表示,她和男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兩人看上一間房子,頭期款要500多萬,她出60萬元,希望房子能登記她的名字,但男友不同意。這讓她非常氣憤:「我只是想要有個保障錯了嗎?頭期款雖要500多萬,但我也願出60萬了,為何房子不能寫我的名字?」

 

▼原po還說,雖然她和男友還沒有結婚,但已經認定彼此,「以後結婚後,我的人生就只能跟你綁在一起,你依舊可過正常生活,我卻只能在家顧小孩整理家務,我的犧牲難道不值1棟房子?做人怎可這麼自私?女人就活該吃虧嗎?」她認為男友太自私。

 

 

 

網友們看到後紛紛留言說:「出60萬就想婚前房子寫妳名字?還已打算婚後不工作?我是男的就請妳省下來,我自己買自己住,妳也不用屈就過不正常的生活了」、「所以妳結婚是犧牲?妳的人生婚後就沒了?那幹嘛結?別結了」、「妳有沒有聽過結婚了也會離婚?那離婚時房子怎辦?離婚了妳的一生可沒有被他綁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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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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