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4度翻冰箱「偷煎同事牛排」吃掉! 警局「大義滅親」送辦下場曝光

今年初,苗栗縣大湖分局1名24歲的賴姓員警,4次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將1名同事冰在冰箱裡的2.75公斤牛肉拿出,並當場煎起牛排吃下肚。事後那名同事發現自己的牛肉不見了,共損失約1千元,氣得提吿。大湖分局沒有包庇、護短,而是主動函送地檢署,事後法官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

 

 

 

 

 

賴姓員警於今年1月22日到25日、1月27日下午5點許、2月3日到6日、2月6日晚間9點許,共4次未經過陳姓同事的同意,將對方放在冰箱裡的冷藏牛肉共2.75公斤拿出,並在辦公室裡煎牛排吃掉。陳姓同事發現牛肉不見後,隨即要求其他同事幫忙製作筆錄提告。

 

▼大湖分局風紀探訪時發現這件事,以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主動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賴姓員警事後向檢方坦承此事,檢方也調閱監視器發現確實是他偷牛肉、煎牛排,證據確鑿,因此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請法官依賴男所犯4次竊盜犯行分論併罰。

 

 

 

法官認為,賴姓員警身為警員,卻不循正途獲取所需,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甚至危害他人財產,依4次竊盜罪分別處拘役20、10、10、10日,合併應執行40天,可以1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大湖分局對法院判決表達尊重,也會落實考核員警日常生活,且加強宣導法治、團體生活尊重他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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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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