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勝訴!接任總裁「單獨繼承140億」 大房三子不滿提上訴
4年多前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辭別人間,他留下密封遺囑,將遺產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大房三子張國政提確認遺囑無效訴訟。台北地院認定遺囑為張榮發親簽,而且符合法定要件,判張國煒勝訴。張國煒依遺囑接任總裁,單獨繼承140億元財產。
(圖片來源:星宇航空臉書)
本案最主要的爭議點在於張榮發是否具有遺囑能力,還有是否符合民法規定「密封遺囑」的法定要件。張國政提告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但法官審理時發現,張榮發2014年間雖然反覆住院,但相關身體評估紀錄的「認知功能」都是正常的。
法官傳喚遺囑繕寫人、時任總裁特助劉孟芬;擔任見證人的監察人柯麗卿、總裁特助吳界源和法務執行長戴錦銓,還有楊姓公證人作證。根據5人的證詞,張榮發在2014年11月左右告訴劉,他覺得自己老了,想先做安排。5人隔月16日來到張家書房,準備密封遺囑。
▼當天公證人曾將遺囑內容逐字念出來,張榮發聽完後點頭確認,還拜託大家保密,將來按遺囑執行。他在每一張遺囑上簽名,密封後也在封縫上簽名。公證人註明日期,張榮發和3名見證人在封面同行簽名。5名證人都表示張榮發當下雖然說話緩慢,但意識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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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鑑定發現,遺囑簽名與2011至2015年間張榮發的各項文書簽名筆跡大致相符。因此北院認定張榮發當時具自我表述能力,簽名無明顯障礙,遺囑密封也符合法律要件,判遺囑有效。張國煒將接任總裁、單獨繼承140億財產。張國政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於10月29日首次開庭,但因涉家事案件,不公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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