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無行人路口未停讓秒噴1200元?交通部澄清:並非所有汽機車都罰

交通部於2日於台中市監理站進行「在遺憾之前,把路讓給人」的宣導活動,強調停讓文化,旨在保障行人安全。活動中,交通部長陳世凱親自到場視察,並呼籲大型車輛在路口轉彎時,務必落實「指差確認」,以防止因視線死角等因素造成的意外事故。

 

 

據了解,為了推動停讓文化,交通部自112年3月起對大客車駕駛員進行路口停讓行人的相關規定,要求客運營業大客車在行經路口,特別是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必須停車並進行「指差確認」。指差確認的具體操作為,駕駛人在轉彎前先暫停車輛,舉起右手並看向左邊確認無人後,再轉向右邊確認右側是否安全,並利用車輛輔助視野系統再度確認無行人後,方可通過。

交通部長陳世凱強調,除了推動大型車輛停讓行人的措施外,內政部、交通部及地方政府也正積極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如加強校園周邊、易肇事路口的設施改善,設置行人專用時相、退縮行人穿越道、增設庇護島等,並檢討相關法規。然而,這些措施仍需依賴民眾的積極配合和對交通安全文化的認同與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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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凱視察時發現,路口停讓行人的文化有逐步推動的成果,但仍有部分駕駛人未能遵守規範。現場即有一名未停讓行人的騎士被查獲並處以罰款。交通部再次強調,無論是汽車、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必須停等,尤其是大貨車及客運駕駛人,更要強化「指差確認」的執行,否則將面臨相應的罰則。

此外,交通部也指出,針對「客運營業大客車」在路口經過行人穿越道時,必須落實停讓及指差確認,若未遵守,將依照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業者處以9千元至9萬元不等的罰款。對於其他汽機車駕駛人,無論是否有行人,都應停等行人通行,以優先保障行人的安全。

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