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鳴喇叭
為改善「行人地獄」的問題,交通部近日預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旨在保障行人安全,進一步加強道路管理。該修正草案預告期為3天,預計與內政部「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一同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根據交通部說明,新增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主要用以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提醒駕駛人注意行駛規範。在此區域內,車輛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禁止鳴按喇叭。違規者將面臨重罰:一般超速者可處以最高2400元罰鍰,嚴重超速者可處最高36000元。
此外,交通部指出,行人優先區的標誌應與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配合設置,確保駕駛人依規定行駛,避免危及行人安全。這一措施旨在創造一個更安全、友善的行人空間。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範,修正草案中還針對網狀線進行了詳細規定。草案指出,車輛行駛至設有網狀線的路段時,若遇交通擁擠,駕駛人應在網狀線範圍外停車,並保持淨空,禁止駛入網狀線範圍內,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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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強調,未來將加強對行人優先區及網狀線的管理,確保道路使用者遵守規範,保障行人優先權。交通安全專家也指出,這些新規定將有助於改善行人安全環境,但強調駕駛人與行人雙方皆需提高安全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