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點千元不算!店家堅持「低消一杯飲料」沒喝不行 作家傻眼…消基會回覆了
「低消一杯飲料」,到底該如何解讀?日前資深媒體人陳安儀在臉書粉專分享了一次不愉快的用餐經驗。她到礁溪「奶油麵包」餐廳用餐,兩個人點了約1千多元的餐點,結果卻遭店員拒絕,因為「低消是一杯飲料」。店員堅持無論點多少,都必須點飲料,否則未達低消。雙方僵持不下,陳安儀最後只能悻然離開。
陳安儀在臉書粉專表示,7日去餐廳用餐時,點了一份義大利麵、一份早午餐、一份炸物、一份烤蔬菜和一個濃湯,餐點共約1000多元。店員卻說:「我們店低消是一杯飲料。」店內的飲料均價150元,雖然陳安儀的餐點金額遠遠超過,店員還是堅持,不點飲料就不符合低消。
陳安儀認為,低消是「最低消費金額」的簡稱,「低消一杯飲料」應該是每人最低消費要達到至少一杯飲料的金額。但店員卻堅持說「我們網路有寫,低消就是一杯飲料」。後來店長也斬釘截鐵附和「一定要點飲料」,並認為公告「低消是一杯飲料」寫得非常清楚。
▼陳安儀很無奈,因為店家堅持要點飲料,否則不管點餐多少錢都不算低消,她只能遺憾離開。她強烈建議店家在官網註明:「不點飲料不能用餐」或「用餐必須點飲料」,而不是使用「低消」二字,以免引發消費者誤會。
▼這件事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透露,現在越來越多商家開始要求,無論總消費金額多少,每個人都必須點一杯飲料。飲料成本和餐點不同,飲料的利潤遠遠超過餐點,所以店家才會規定大人小孩都需各點一杯。也有網友認為,強迫點飲料是不尊重消費者的意願。「有些人就是習慣只喝水,不喝飲料錯了嗎?」
▼對此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在社會大眾的認知裡,「低消一杯飲料」代表最少要達到1杯飲料價格的消費。「低消」對一般法律來說,就是進店的「最低消費額」。如果只寫「低消一杯飲料」,而店內飲料均價是150元左右,客人點了超過千元的其他餐點,是符合低消標準的。「點了上萬塊,卻還是要點一杯飲料,很難被社會大眾接受。」
游開雄認為,這起事件的爭議點主要出在業者身上,應該寫清楚用餐規則,避免消費糾紛。「奶油麵包」礁溪旗艦店也在粉專致歉,表示「低消需為一杯飲品」應更正為「基本消費為一杯飲品」,造成不便非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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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