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日夜班規定廢除!明年元旦新制「要給加班費」 違者最高罰百萬

勞動部修正發布「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自2022年元旦起,只要是值日、夜班,一律認屬為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如果事業單位違反,將開罰2至100萬元。

 

 

「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原訂於1985年,主要是規範事業單位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例如處理緊急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等工作。當時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工作,員工輪流像值日生一般,所以歷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

 

▼勞動部在108年3月11日就曾修正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值日(夜)時數;同時,預告2022年起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另外修正原「不得使女性勞工從事值夜」之規定,增訂雇主應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促進職場性別平權,但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勞工,仍禁止從事值夜。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上述修正事項早在108年就已經討論,並給了業者兩年多的緩衝期。事業單位在未來安排人力進行值班時,必須注意到7休1、輪班間隔等相關規範。如果值班當日有超過正常工時的話也需要給予加班費,如果違反規定可開罰2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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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網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