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妹不立中柱!房東強制搬「否則就報警」 她哀號:我力氣很小

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日前台中的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分享了自己的故事。她5月到逢甲商圈租房,沒想到剛剛入住4個月,就因為機車沒立中柱被房東強行解約。這讓她非常委屈。

 

 

▼原po表示,今年5月,她與房東簽了一年的租房合約,如今入住才4個月左右。結果因為機車沒立中柱,房東就要將她趕走。房東要求她限期搬家,否則就要請警察來驅趕。她立刻開始找新的房子,但新房的前房客要29日才會搬走,她要30日才能點交。

 

房東得知這一消息後,要求她最晚30日前要點交,而且只能是白天的時間。原po非常委屈,她表示自己的手曾經有手腕纖維化,再加上停車格的位置是反向斜坡,哪怕多次練習還是經常立到車子快倒掉。現在她舊疾復發,連拿手機都會不適,她認為「機車立中柱」對她這種力氣小的女生來說真的很不容易。

 

▼原po在合約條文中看到,如果個人生活習慣造成他人不便,警告3次沒改善,就必須搬離。但她根本不知道機車沒立中柱能不能算到這一條裡。從合約條文中看到,「若造成他人生活不便,勸導3次沒有改善,房東可以扣除2個月押金,要求承租人無條件簽出,且承租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住在那裡的其他房客表示,房東有明確規定機車要立中柱,因為立側柱的話會擋路,影響隔壁機車出入。房仲也表示,簽約時有特別規定,而且已經告知房客。房東要求房客機車立中柱是出於節省空間的考量,因為格子數量多,空間、範圍相對狹窄,立側柱確實會給他人的生活造成不便。

來源:爆料公社二社